臺灣關係法賦予我們(美國國防部)維持美國對抗任何危及臺灣安全的武力或脅迫之能力。此項義務包含美國在該區的所戰略、我們對和平穩定的承諾及我們的區域軍力態勢。行政當局承諾在該區維持10萬名部隊,以因應該區可預見之未來情勢。此10萬部隊軍力包括駐韓國的美國陸軍第8集團軍、第7支空軍、部署在日本的陸戰隊第3遠征軍與第5支空軍,以及美國第七艦隊。
拜登:中國犯台 以武力護台灣
美國依憲政程序通過, 為維護台海安全,美國國會及總統依據「台灣關係法」有義務保護台灣。
第七艦隊驅逐艦在南海執行航行自由行動
2021/2/5(當地時間),約翰·麥凱恩號航空母艦(DDG 56)宣稱在西沙群島附近的航行權利和自由,符合國際法。